Monday, August 06, 2012

許願: 為生命磚潔淨自己 Aug 4 to Sept 4, 2012

暫時離俗─—是有人許願在卅日或三個月,甚至在一年之內,不飲酒,不剃髮,不挨近死屍,不蒙不潔。直到許願的日子滿了,乃要向神獻贖罪祭、燔祭和平安祭(參五五題)。同時剃了離俗的頭,把髮放在火上與祭物同焚,藉以表明離俗期滿,願已償還,然後可以喝酒,使徒保羅也曾許過暫時離俗的願。(民六13—21,徒十八18,廿一23 24)。

 
羅馬書第121─2節〈p222〉:「所以弟兄們,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,將身體獻上,當作活祭,是聖潔的,是神所喜悅的,你們如此事奉,乃是理所當然的。不要效法這個世界,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,叫你們驗何為神的善良,純全可喜悅的旨意。」

 
4:4 (CUV)